《中華文史論叢》,2006年第4輯(總第84輯)
錄自中國社科院陳爽先生的象牙塔網站。


  中國中古史的研究在過去十多年中正經歷一種突破性的進展,這種進展雖不像簡帛文獻的出土那樣聳動學界的視聽,但其意義卻並不遜色,因爲它爲我們瞭解從南北朝到隋唐的層層面面提供了許多重要的細節,使史家對這段歷史的重構能從平面走向立體,從單一走向多元,這正是現代史學所期望達到的境界。而推動這種進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對於墓誌材料的整理和研究。出土墓誌數量的不斷增加使得墓誌在中古史研究中所具有的意義日益突出,而對於這種意義,中國大陸、臺灣和日本的史學界都已有了相當的認識,對墓誌材料的利用也越來越普遍。在這一點上西方的學術界可以說是遠遠落在了後面。在中古的墓誌中,唐代墓誌的數量無疑是驚人的,而南北朝(包括隋在內)的墓誌數量雖然不能和唐代相比,也已經非常可觀。南北朝墓誌中尤其以北朝墓誌爲主。而南北朝墓誌有兩個非常重要的特點。第一,作爲一種書寫的體裁,南北朝墓誌對瞭解中古墓誌風格的成型和演變有關鍵的意義。要真正瞭解唐代墓誌的書寫特徵,就必須深入考察南北朝的墓誌。第二,在南北朝墓誌中,各族裔社會政治最上層人物的墓誌所占的比重極大,這往往爲研究政治結構的變化和種族之間的關係提供了許多很關鍵的線索和證據。所以對南北朝墓誌的史學價值做全面性的整理和考察是一項相當重要的學術工作。新近出版的由羅新、葉煒兩位年輕的學者編著的《新出魏晉南北朝墓誌疏證》(以下簡稱《疏證》)是這項工作的一個里程碑,值得學術界的重視,本文的目的是以對《疏證》一書的貢獻的評述來進一步探討南北朝墓誌在史學上的利用價值,尤其是如何拓寬墓誌研究的視野。

               一
  廣義地來說,《疏證》一書繼承了清代以來形成的金石學研究傳統的優點,也就是將金石文字和正史材料做仔細的對勘考辨,以達到證史和補史的目的,一些清代有代表性的金石學著作如以端方名義作的《陶齋藏石記》,陸增祥的《八瓊室金石補正》,李慈銘的《越縵堂文集》,羅振玉的《雪堂金石文字跋尾》等等,都有不少爲這種目的而進行的細緻的考證工作。最能代表這種傳統的優點的集大成作品是趙萬里的《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一下簡稱《集釋》)。從考訂史實的角度來說,趙萬里的工作可以說是非常有成積的,其學問的深厚和工作的細心都遠非前人可比,這些特點在他對像《爾朱敞墓誌》、《趙韶墓誌》、《內司楊氏墓誌》這一類墓誌的精審考證中有充分的體現。同時趙氏的眼光也有獨到之處,比如在對《肅棕充華盧令媛墓誌》和《元勰妃李媛華墓誌》等的考釋中,他也注意到了盧令媛家族和李媛華家族的婚姻對像均爲當時北方的一流高門。不過這些超出史實考訂範圍的評論不很多。晚清以來的墓誌研究的關注點基本還是局限於對人物的生平、行政制度,歷史事件的年代和歷史地點等史實的考辨,用趙萬里先生的話來說,就是「徵前代之事實」和「匡史文之訛謬」。而且大多集中在那些和正史中有記載的人物有關的墓誌上。但是傳統的研究工作基本只能到達這一步。如果墓誌中所包含的歷史資訊一時無法和傳統史料中的記載相參證,或者這種資訊在傳統的政治制度史的範圍之外,諸如民族史、文化史、宗教史等等方面的資訊,那麽就很少受到學者的注意,更談不上以此種新獲得的資訊爲出發點去全面研究古代的社會。這種偏向也存在於像《集釋》這樣的巨著中。比如《集釋》中對有些墓誌討論頗爲詳盡,但對另一些就幾乎不加評論,而後者常常是和傳統史料關係銜接較弱的墓誌。我們如果比較一下趙萬里對於墓誌文字所包含的訊息的意見和清代學者的意見,就不難發現趙著對於清代學術以來墓誌研究方法是繼承多於突破。比如對《劉玉墓誌》的分析,趙萬里雖然更明確的指出劉玉是外族,所以諱其所出,但是他的意見也只是停留在這一層次,大體上沒有比李慈銘等人的看法深入多少。[1]在趙先生的時代,魏晉南北朝史的研究已經産生了不少大家和重要的突破,但是趙氏的工作卻對當時這方面的研究新成果和新視角借鑒不多。

  雖然《集釋》的成就有其內在的限制,對於南北朝墓誌的研究來說是其貢獻依然是前所未有的,事實上長期以來學術界也缺乏能像趙萬里這樣對南北朝墓誌的內容大規模加以研究的學者,雖然就個別碑誌的史學研究而言出現了一些很出色的範例,比如唐長孺先生對《敬史君碑》的分析。[2]《疏證》可以說是對趙萬里工作的繼承,但其工作是《集釋》的延續而非取代了《集釋》的本身。《疏證》的出現是九十年代以來中古墓誌研究水平大幅度提高的一個證明。目前這方面的研究已從內容和方法比較單一的史料考證走向對墓誌的內涵作全面的史學分析,而且和趙萬里時代不同的是,這種工作和當前的中古史研究的新視野和新課題存在日益密切的關聯。不少學者對個別或某些類型的墓誌的重視和分析就體現出這一趨向,比如有關於粟特或來自域外的人士的墓誌。比《疏證》一書出版稍早的《吐魯番出土磚誌集注》也是近年對中古墓葬文字加以整理和研究的專著中比較出色的一種。(巴蜀書社,2003)由侯燦和吳美琳合著的這部著作不僅將吐魯番出土的磚誌收集得很完備,而且在較充分掌握了現代研究資料的基礎上對磚誌的文字做認真的釋讀。不過這部著作的研究物件畢竟集中於一個特定的地域和像高昌國這樣特定的政權,磚誌所提及的誌主也大都爲社會中級以下階層的人員,加上大部分磚誌本身的篇幅短小,所以包含的信息量受到了資料本身的限制。另外這部著作在史學上關注的重點也放在對高昌和唐代西北地區的官職律令等行政制度的鈎稽上面。所以並非全面研討中古時期墓誌的著作。

  相比之下,《疏證》的工作就更顯得具有全面性。《疏證》的工作包括了墓誌的彙集、錄文、圖版刊載、錄文著錄和研究的概況、《疏證》自身對墓誌的研究等幾個方面。《疏證》所收的墓誌總數二百三十一方。其中魏晉南北朝的墓誌基本都是過去二十年中新出的,也就是說這些墓誌不見於趙超編的《漢魏南北朝墓誌彙編》(以下簡稱《彙編》)。同時《疏證》又沿襲了趙萬里《集釋》收錄的標準,將隋代的墓誌也包括在內。這種選擇從歷史研究的角度來說是合理的,因爲許多隋代墓誌的誌主,其主要活動年代在南北朝時期,所以包括了隋誌可以使《疏證》作者對南北朝時期的墓誌內容的研究工作更爲完整。墓誌的彙集和錄文工作當然是很花精力也很有價值的工作,但這還不是這部著作最重要的貢獻。《疏證》最主要的目標在我看來是從史學研究的角度對墓誌的價值加以開發,爲研究這些資料提供作者自己的視角。作者有心要提示讀者:如果我們閱讀這個時期的墓誌,最應該注意的歷史層面有那些,如何去注意。正是因爲《疏證》的作者將宗旨確定在通過對墓誌中特別值得關注的歷史訊息的解析來研究南北朝的歷史,這部著作很明智地沒有採取對墓誌的文句做字字句句的注釋方式,而是採用了近乎讀書劄記的形式將作者看來最值得注意的歷史成分標示出來。這種表述方式也和《集釋》相當接近,趙萬里的著作雖然彙集了前人對每方墓誌的考釋,但他個人的工作就是劄記式的。但《疏證》的研究工作大大超越了《集釋》所涵蓋的範圍,對微妙的歷史變化在墓誌文字中的反映也比《集釋》要敏銳得多。《疏證》對當前的研究成果有相當充分的利用,在每方墓誌的討論中都有將與這篇墓誌有關的主要研究列出,這樣一方面爲研究者提供了方便,一方面也使《疏證》本身得以集中表述兩位作者自己的心得。雖然對一部分墓誌來說,《疏證》的評論必須和其他學者的研究合觀才能對墓誌的史學價值有比較全面的瞭解,但《疏證》中很多墓誌都是首次得到比較深入的探究,所以從此意義上說,《疏證》的工作和《集釋》一樣是具有開創性的。

  南北朝的墓誌涉及的人名、地名、職官、紀年等等頭緒紛繁,要瞭解墓誌的史學價值則首先要解決這些技術上的問題,《疏證》對於這些方面的考證很扎實,對各種文獻的運用頗爲自如,這些方面的具體貢獻在全書的討論中隨處可見。如果從制度史的方面來評價,那麽從北朝後期到隋代這一時期的行政建制各方面的變化不僅錯綜複雜,而且在正史的記載中常遭到忽略。《疏證》在這方面作了不少補正,例如從《呂武墓誌》中誌主在開皇期間的職銜推論隋代儀同府和開府的關係,以及置驃騎府的大約時間;通過《李沖墓誌》所提供的資料糾正了王仲犖對武伯和司武關係的意見;對《李靜訓墓誌》的討論確定了隋汾陽宮的建造年代是大業二年而非四年;《姬威墓誌》中,《疏證》的作者通過對墓誌所任的西魏到隋代的宮廷職位之間的關聯來說明誌主升遷的原因;根據《獨孤羅墓誌》中獨孤羅在開皇元年的「上開府儀同大將軍」名銜提出開皇初年仍沿用北周的散實官系統的意見;討論《王昞墓誌》時對「訪第」的說明等等。

  除了具體史實考釋上的貢獻,《疏證》的著眼點更多是通過對墓誌的分析來探討誌主的生平及其所處的歷史境況,有些對誌主生平的討論本身就是建立在《疏證》作者的單篇論文基礎上的,還有些可以很容易地擴展成爲獨立的論文。《疏證》對《可朱渾孝裕墓誌》、《李和墓誌》、《陳宣帝夫人施氏墓誌》的討論就是比較典型的例子。[3]《疏證》以《徐之範墓誌》爲中心對南北朝時期最爲重要的醫學世家徐氏家族的譜系,家族成員的生平所做的討論也是我所見到這方面最詳盡和精確的討論,超出了一般墓誌考釋的範圍。[4]南北朝時期是中國歷史上政權變遷最爲迅疾,相互關係最爲複雜的時期,所以處理這一段的墓誌特別需要有將政治史、制度史和民族史結合起來觀察的能力。《疏證》的兩位作者恰恰很擅長於做這樣的工作,所以對許多墓誌的解讀能和歷史的境況相吻合,而且分析也細膩。《疏證》對從後趙,北燕到北魏這一段短暫時期在政治和制度上的複雜變化了然於心,所以將這種瞭解運用於解釋《染華墓誌》中所顯示的冉魏的建立者冉閔及其後代染華的職銜變化上。而在《張忻墓誌》的研究中,《疏證》從墓誌對於張忻生平的敍述開始于北魏孝莊帝永安二年元灝入洛這一細節開始,對張忻所經歷的歷史過程對他個人及其家庭身份的影響等等都作了有說服力的說明,使得這樣一位元不見於正史記載的地方人士的生平能呈現出比較清晰的輪廓。

  《疏證》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離不開正史和其他傳統史料的記載,但《疏證》對傳統史料利用的目的不再僅僅是和墓誌作相互間的參證補缺,而是爲墓誌的敍述提供一個能相關聯的歷史背景。在這種背景下,墓誌中一些看上去似乎意義模糊的語句便具有了特定的內涵。比如在《若干雲墓誌》的討論中,《疏證》首先通過將墓誌所提供的若干雲所參加的北周滅齊戰爭的路線和正史所載北周宇文憲的進軍路線對比,推斷若干雲爲宇文憲的部將。同時又結合正史所載宇文憲被殺的時間來說明墓誌中「思有所不及,智有所不周。一匱未成,遽從朝露」數語,推測若干雲並非善終和其人的事迹未在正史中出現的可能原因,都是有啓發性的解讀。《疏證》對於《趙猛墓誌》的討論更是體現《疏證》有意識將誌主的生平放置於歷史的框架下來考察的特色。該墓誌篇幅不長,其中對趙猛的家世有如下的介紹:

  君諱猛,字玄威,南陽西崿人也。其先趙明王之苗裔,晉揚州刺史尚之後。高祖永,永嘉之年剖府新平,遂宅秦 ..... 。曾祖辨,雄才冠世,授命府氏,拜建威將軍、天水太守。祖魚,姚奉車都尉、關內侯,遷官河左,因而家魏。君稟英明之姿,挺驍果之略,志氣恢弘,風操雅□。于時荊州偏垂,地岨關洛,以君德望具瞻,擢爲曰揚將軍。(中略)夫人馮翊田氏,父背,秦姚中書博士,馮翊太守。

《疏證》作了如下的相關評論:
  墓誌稱趙猛爲晉揚州刺史趙尚之後,趙尚不見於史,或出杜撰附會,或官職有誤。其高祖趙永、曾祖趙辨、祖趙魚,曆仕西晉、前秦和後秦。據墓誌,趙猛一家永嘉亂後定居關中,因而得以與前秦、後秦政權合作。趙魚「遷官河左」,當是爲姚秦守河東,與北魏對抗,北魏奪取河東,趙魚陷於拓拔,「因而家魏」(這裏的魏,是指魏地,具體就是指河東),趙魚的妻父田背,仕姚秦爲中書博士、馮翊太守,與趙氏都是姚秦集團的成員。趙猛娶妻之時,姚秦早已覆亡,田趙二氏當時都在拓拔境內,可見入魏以後的姚秦集團成員內部還存在互爲婚姻的傳統。趙猛祖名魚,妻父名背,都不似華夏之名。懷疑趙猛及其妻田氏本來就是少數族。[5]
墓誌所提供的僅僅是趙猛先人的職銜及其家族所遷移的地區,《疏證》卻能將這些線索和十六國到北朝期間的政治情勢相連,細膩而又要言不煩地將趙氏家族的遷居背景說明清楚,並進一步指出趙、田婚姻所包含的意義。我們很難想象這樣的分析會出現在《集釋》那樣類型的研究中。

  南北朝時期家族的譜系、地位的升降、遷移和婚姻關係等方面一直是南北朝史研究者關心的重點,《疏證》所收的許多墓誌對這些方面的研究尤其重要。《疏證》不僅注意出於門第原因的士族聯姻,也同樣注意到權勢家族出於政治原因的聯姻,比如在《常襲妻崔氏墓誌》的討論中將常襲和崔宗隆女的婚姻與慕容燕婚親集團互婚的傳統相聯繫。用《李麗儀墓誌》的資料指出麗儀父母的結合是八柱國家族之間的一次聯姻。和家族研究同樣重要且關係緊密的是民族史的研究。當前中古史研究中發展最快而且成績最顯著的領域之一就是北方民族史的研究。而北朝墓誌中包含大量有關入遷中原的西域、內亞和東北亞民族的資料,要做到從這些資訊中整理出各民族的遷移軌迹和身份認同的過程,研究者除了民族史和政治史的知識之外,還必須對地理空間與族群移動的關係有相當的敏感,並對地理文獻相當熟悉。而將對墓誌中提到的誌主及其家族活動過的地域、埋葬的地點等等地理方面的考察和種族遷移、身份認同等等方面一一聯繫起來分析,正是《疏證》一書另一個值得研究者參考的優點。《疏證》在討論北魏《員標墓誌》時對原先活動于湟水,洮水流域而後來內遷的胡族員氏的情況作了很有價值的說明。從北齊《賀樓悅墓誌》中提到的籍貫爲高陸阿陽這一細節推斷誌主所屬的那一支賀樓氏並未隨孝文入洛的情形。根據隋《尉仁弘墓誌》的出土地點和墓誌中「大墳」一詞的使用指出六鎮移民在定州的定居。《疏證》對各種族建構自身世系的的原因和過程的討論也很多,比如對《侯義墓誌》、《高琨墓誌》的討論。特別是在《狄湛墓誌》的研究中,《疏證》通過馮翊羌人狄氏的世系認同的演變,來說明外族人士構建自身身份的過程中,不僅以連接華夏的氏族爲目標,而且有越追越古傾向。《疏證》對這些問題的關注和《疏證》的作的研究重點有很密切的關聯。關於外族對華夏的認同,《疏證》的作者之一羅新在一篇有關新出的北齊《豐洛墓誌》的研究中也有進一步的說明。[6]

  從研究歷史的角度來說,考釋出墓誌文字的史料價值固然重要,透過文字去探尋在歷史紀錄中消失的那些片斷往往更賦有挑戰性。也就是說,墓誌的研究者更應該注重瞭解哪些方面是墓誌沒有直接告訴我們,但我們卻可以通過某種線索去追尋。這需要史學想象力的發揮,但這種想象力必須建立在對於文字細節的精確把握和敏感的基礎上。《疏證》能很熟練地從稱謂和卒葬年代等細節中推測文字背後的歷史真相。比如《高崧及妻謝氏墓誌》中提到高崧爲鎮西長史,《疏證》由此入手推論高崧和陳郡謝氏集團的密切關聯,爲高崧在東晉荊揚的鬥爭中站在朝廷一邊提供解釋。根據《楊仲宣墓誌》中官職的漏記的情況推斷出對爾朱政權合法性的否定意味。討論《裴良墓誌》中結合北方政治情勢的變化來對裴家歸葬地點和時間加以考索,解釋了裴子通夫婦及兒子的埋葬地點爲何是在臨汾而非在山西聞喜絳縣一代裴氏家族的傳統墓地。在討論《席德將墓誌》時,《疏證》從誌主死亡的日期推斷出大業九年楊玄感之亂中洛陽守備的虛弱,而誌主是守將在倉促之間招募上陣的百姓,在六月十四日激戰中死於陣中等等情形,甚合情理。最近出版的《邙洛碑誌三百種》中有《疏證》未及收入的隋《劉度墓誌》一種,其中提到「處士」劉度在大業九年六月楊玄感兵臨洛陽之際 「首先應募」,並同樣在十四日這一天的激戰中「矢盡兵闌,身沒行陣」。[7]劉度被召入戰陣和死亡的情況和席德將幾乎相同,由此《疏證》作者的分析可以得到了堅強的印證。

  最引起我的興趣,也似乎最能體現《疏證》對歷史想象力的運用的是那些篇幅極其短小的墓誌的討論。《劉寶墓誌》、《李廆墓誌》、《宋紹祖墓誌》和《鄭胡墓誌》等等都屬於這種情況。《疏證》用墓誌留下的有關誌主的很有限的線索來對誌主生平境況作巧妙而大膽的推測。《劉寶墓誌》和《李廆墓誌》的時代很接近,所載除了紀年和誌主姓名之外,至多還包含簡單的官職身份背景等資訊。《疏證》根據《晉書》和《水經注》中的資料,指出劉寶擔任烏丸校尉的時間在張華和劉弘之間,並從《世說新語》的記載推測張華很可能是推舉劉寶任此職位的人。《李廆墓誌》才短短十五字,但《疏證》卻能從《李廆墓誌》所採用的東晉永昌三年這一細節入手來說明爲何在東晉改元多時之後,遠在遼東的李廆依然遵奉東晉的永昌紀年,同時進一步討論當時江東政權和石趙的對立以及東晉內部權利鬥爭對慕容鮮卑政權的影響。八十多字的《鄭胡墓誌》提到鄭胡及其兄弟四人同時下葬。《疏證》作者一方面根據郭世軍劉心健等學者的意見,從墓誌上字迹的潦草,埋葬的時間,鄭氏家族同時下葬人員數量之多等現象推測這次墓葬和爾朱榮之亂中鄭氏家族成員死難有關。同時又進一步通過對北朝權門鄭羲家族的史料分析,推測鄭胡兄弟就是鄭羲的兄弟,又通過鄭氏家族受到地方力量仇視的正史記載來推測這次下葬的匆促和滎陽鄉党對鄭氏的打擊有關。這種推測層層叠進,以期用小中見大的分析方式來解決墓誌所帶來的困惑。雖然我們不得不承認《疏證》的推論尚缺乏足夠的旁證,所以一時還不能成爲今後研究鄭羲家族歷史的出發點,但《疏證》卻提供了一個如何最大程度地從墓誌中提煉歷史訊息的例子。《疏證》對於墓誌的解讀一般遵循的是嚴格的實證方法,但卻並不怯於在合理的框架下提出假設性的看法,這本身是一種值得佩服的勇氣。

  以上比較簡略地對《疏證》的工作作出帶有個人看法的一種評估,但也已經可以看出《疏證》將許多當代史學的方法和視野貫注到具體的墓誌解讀之中,使未來的中古史研究者對魏晉南北朝隋的墓誌可以産生很多全新的認識。這也一定會促使墓誌解讀採用新的學術標準。當然《疏證》所進行的墓誌資料整理和解讀工作是個開放性的工作,本身會不斷接受新資訊而更加深入,所以我接下來想對《疏證》的具體工作提供一些的建議,並對一些墓誌的具體解讀提出一些補充。然後我也想就如何擴展南北朝墓誌的研究視野做一些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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