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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唐代官員的宦遊生活看其對家庭的影響〉


胡雲薇,碩士論文,166頁,臺灣大學歷史學系,2003。


甘懷真教授指導


隋朝的統一,使得中央官僚體系也產生變化,中央收回對地方品官任命的權力,「本籍迴避」成為任命地方官員時的很大依據。且中央廢除九品官人法之後,使得蔭任、貢舉成為官員取得出身的主要兩項途徑,而這兩項活動進行地點多在兩京。若再加上官員定期的銓選赴京,兩京於是成為宦遊的薈萃地。官人必須不斷往返於住所、任所與京城之間,以官為家就成為唐代官人的生活常態。

為了應付龐大的官僚集團以及領土的浩瀚,唐代政府在官員赴任調派的過程當中,也給予因應的措施與規定,以便掌控地方長官的調任。而官員身處在銓選、考核的體系之下,不斷的宦遊、移動成為生活的常態。唐代官人的交際應酬場合中,送別佔有相當大的比例,不論在唐詩或文集中,我們不斷可以看到這種酬謝詩,與人分離、相逢,早已成為官人生活中的一部份。

由於官人遷轉赴任的型態,使其家庭成員也各自隨其官員遷任,從旅途搬遷之現實考量,更能使我們掌握到家族成員間的供養關係。從這個角度的觀察,讓我們發現唐代社會中,即便是士族,也逐漸隨著官宦的影響,家族內部散分為各自的核心家庭,隨著父親、手足任職而居。這種傾向漸漸增多,但不可諱言,仍有許多官宦家族,依然保持其大家族的型態活動。因為宦遊的生活形式,也使得家族間逐漸產生其支援網絡,讓他們於外地仕任時,能更安心於官宦,且於緊急危難時,也能得到協助。從這裡可以讓我們更進一步了解,唐代社會於面臨統治階層的移動遊宦之時,對於官人家庭內部所造成的影響、與家庭的應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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