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瑞和著,《唐代中層文官》


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812。精裝,25開,648頁。ISBN9789570833560


 


內容簡介


唐代士人在仕宦中途,會出任哪一些中層的官職?
這些官職在整個唐代官僚體系中占有怎樣的位置?
唐代士人做官,又有哪些大規律?
他們經常出任的官職,可不可以「預測」?有沒有一個模式可尋?
這些重要問題,過去幾乎無人研究,為唐史研究上的一大片空白,正是本書擬填補的。本書是《唐代基層文官》的續篇,分章詳論了唐代士人在中年(約三四十歲左右)經常出任的幾種官職,包括京官七種: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侍御史、拾遺、補闕、員外郎、郎中;縣官一種:縣令;州官一種:司錄、錄事參軍,以及幕府官一種:判官。
過去的職官研究,不是偏向京官或州縣官,就是整個忽略了幕府官,都無法讓人看清唐代士人任官的典型模式。本書把這三大職官系統結合起來考察,涵蓋面最寬廣,而且也留意唐前後期的差別。作者文筆生動,敘事簡潔明快,以正史、墓誌、唐代詩文等多元材料,敘寫了唐代士人做官的種種有趣細節,避免一般制度史論著的枯澀,力求把讀者帶進唐代官場的動態世界。


 


目 次


自序
導言
 一、本書的研究範圍
 二、「非士職」:唐代士人不做何官?
 三、唐代官場上的四個「模範」
 四、唐代士人的任官規律
 五、唐代士人的常任官模式
 六、本研究課題的「代表性」
 七、唐代「士人」的定義和特色
 八、基層、中層和高層文官的定義
 九、研究文獻回顧
第一章 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和侍御史
 一、御史的起源、變革和組織
 二、御史的官品和清要地位
 三、御史的選任
 四、「攝」御史和「兼」御史
 五、真御史、使府御史和外臺御史
 六、外臺御史和監院御史
 七、內供奉和裏行
 九、幕府軍將武職掛御史銜
 十、結論
第二章 拾遺和補闕
 一、拾遺補闕的基本輪廓
 二、皇帝的「侍臣」和「近臣」
 三、官品問題
 四、作為初任官
 五、初除官年齡
 六、文詞之美和任官條件
 七、何人不可任遺補?
 八、「官」和「職」以及拾遺補闕作為階官
 九、拾遺補闕「內供奉」
 十、結論
第三章 員外郎和郎中
 一、郎官的起源和員額
 二、二十六司的不同地位
 三、郎官的地位和官品
 四、員外郎和郎中的別稱
 五、郎官的職掌
 六、郎官和刺史
 七、郎官知制誥
 八、郎官和翰林學士
 九、郎官和史館修撰
 十、檢校郎官
 十一、結論
第四章 縣令
 一、唐縣的等級和縣官的地位
 二、縣令的三大類型
 三、赤畿縣令的選任
 四、郎官出宰京畿
 五、唐前期的望緊上縣令
 六、唐後期的望緊上縣令
 七、唐前後期的中下縣令
 八、「攝」縣令和地方長官自辟的州縣官
 九、唐後期縣令主要職務的側面觀察
 十、結論
第五章 司錄、錄事參軍
 一、從勾官到通判官和專知官
 二、京城和京外的錄事參軍
 三、不同等級州府的司錄、錄事參軍
 四、唐前期錄事參軍(政典和出土唐代文書中所見)
 五、唐前期錄事參軍(墓誌中所見)
 六、唐後期的錄事參軍
 七、墓誌中所見的兩個唐後期司錄參軍
 八、令錄:縣令和錄事參軍
 九、唐中葉以後的「攝」錄事參軍
 十、結論
第六章
 一、唐代「判」的含意
 二、判官的起源和演變
 三、「本判官」和「四等」官及勾官
 四、狹義判官的五大類型和名目
 五、重要詩人任判官
 六、方鎮判官
 七、財經系判官
 八、皇朝特使判官
 九、京城諸使判官
 十、內諸司使判官
 十一、判官的官銜
 十二、結論
第七章
附錄 唐代中層文官每月俸料錢一覽表
參考書目

 表一 唐代御史臺的名稱演變
 表二 攝、兼御史在唐史料中的出現次數
 表三 尚書省六部二十六司組織表
 表四 二十六司郎官職掌
 表五 唐縣的等級、分級標準和地理分布
 表六 唐代六個等級縣的縣官人數和官品
 表七 唐代錄事參軍的分布
 表八 徐申青中年履歷
 表九 陳少遊至德到永泰年官歷
 表十 唐代士人理想的常任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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